【公告】本系暑期、學期型實習及實習抵免說明
- 本系實習分為校外實習及暑期實習,校外實習於9-12月由系公告辦理座談、媒合及簽約或由學生自尋單位於12月15日前提出自尋實習單位申請表,經本系實習就業輔導委員會審核通過後辦理簽約,於2-6月期間進行實習;暑期實習則由學生於暑期前2-5月提出自尋實習單位申請表申請,經實習就業輔導委員會審核通過後辦理簽約,於7-8月進行實習。
- 於暑期或其他時間, 有實習性質的工作時數, 若有達240小時,證照或參與校外競賽具國際性之獎項等, 可以依據本系「產業實習課程時數折抵實施辦法(110.03.30)」, 可申抵免「產業實習」這門課, 學生需填寫「實習時數折抵申請書」,並出具相關證明文件,送交系辦公室核定。相關訊息參考本系學士學位(日間部)【實習時數折抵】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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