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校外實習】113學年度第2學期 大學部「校外實習」|碩士班「校外實習(二)」 課程 -- 學生自尋實習單位,申請截止日期:113.11.22 (五)

適用年級/課程: 本系大學部四年級「校外實習」(9學分,18週)課程
適用年級/課程: 本系碩士班「校外實習(二)」(6學分,12週)課程
申請截止日期:113.11.22 (五)  (配合學年度結束時間調整)
檢附資料:學生自尋實習單位申請表(及相關佐證)

 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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