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本校學生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、所及請協助志趣不合之學生辦理轉系、所相關事宜
主旨:本校學生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、所及請協助志趣不合之學生辦理轉系(組)、所相關事宜,請查照辦理。
說明:
一、學生申請時間:自民國114年11月24日(星期一)至11月28日(星期五)。
二、自111學年度起轉系、所申請至多以兩系、所為限,並提出擬轉入系、所之志願序,且一經填妥志願送交轉入系、所後,即不得再行更改。如同時經兩系、所同意轉入,依其轉系、所申請表之志願系、所順序錄取。
三、申請者請需檢附轉系、所申請表及歷年成績單,備妥後交到系辦。
四、若為本系資電工程組與人工智慧組之組別互轉,也需比照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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