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4學年度第2學期四年制在校生申請修習碩士班課程(原五年一貫)相關事宜_申請時間:4/20-4/24
主旨:檢送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四年制在校生申請修習碩士班課程相關事宜,請查照惠辦。
說明:
一、資工系學生申請資格如附件2。
二、本校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優點如下:
- 通過甄選學生於2、3年級可選修研究所課程,至多可修習不含論文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。若修習之研究所課程未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,得於大學應屆畢業後4年內考取本校研究所碩士班時,可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。
- 碩士班一年級若如期畢業則可節省一年的碩士班全額學雜費。
- 取得碩士班預修生之碩士班二年級僅剩論文者,比照研究所在職專班收取3學時學分費19,260元(1學時學分費6,420元)。
- 取得碩士班預修生之碩士班二年級,修習4學分以上(含論文),可依修習學分數多寡選擇繳交學時學分費(及雜費10,500元)或全額學雜費。
三、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申請日期:自民國115年4月20日(星期一)至4月24日(星期五)止。
四、申請方式:學生填妥申請表及附上相關資料後,至擬修讀系(所)辦公室繳交資料。
五、系上會將通過甄選名單於民國115年5月22日(星期五)前張貼於系網。
六、宣導投影片:為何我們要讀研究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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